辽宁:省属高校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拨款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3-01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 刘玉)今年起,辽宁省财政将改革对省属高校的支持方式,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拨款机制。该省近日出台的《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人才科技供需协调发展的意见》提出,构建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、导向清晰、讲求绩效的高等学校财政拨款制度,通过分类指导、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,推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逐步从“投入型”向“绩效型”转变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提出,建立与有效供给程度挂钩的基本支出保障体系。根据高校毕业生对人才需求的满足程度、科技需求的承接和转化情况,省财政部门核定下一年度各高校的基本支出数额,纳入年度预算,以引导高校动态调整招生规模和学科专业结构,有的放矢地开展科技创新。

    同时建立以“事后奖补”为特色的专项支出提升体系。在充分尊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,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,通过实行以“事后奖补”为主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,将成果与奖励挂钩,实现项目管理从注重事前立项审批向事后奖补转变,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。

    按照《意见》,以“事后奖补”为主的财政专项资金,将重点奖补辽宁经济社会事业急需的优势学科,支持省内国际国内一流学科;重点奖补依托校企联盟进行有效转型发展的高校和专业,推动本科高校实现应用型转变;重点奖补大型公共性实训基地、校企合作共建生产型实训中心等建设项目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还提出,对高校高端人才队伍的考核,也将根据其对全省社会经济的贡献度,通过事后补助的方式,重点奖补和滚动支持能够引领行业企业技术发展方向、攻克关键核心共性技术、代表学科发展水平、体现教学质量的科技领军人才。

    据悉,辽宁省将建立高校监督评价体系,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、校企协同创新和协同育人等为重要指标进行分类考核,并制定差异化拨款机制,引导高校提升办学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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